自群腐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赣州蓉江新区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以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更好发挥财政在资金方面的监管作用,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一是扛牢政治责任,以更大力度推进集中整治工作。结合自身项目化职责,严密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并印发《关于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群腐集中整治工作专班,明确各股室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定期召开专项整治调度会,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以更严要求做好乡镇财政资金问题排查工作。联合区纪检监察工委、区农办、区审计开展监督检查,围绕乡镇资金中的乡镇广告宣传费、环境整治费、办公费、餐费、招商引资费、征地拆迁款六个方面及农村集体“三资”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深度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主体,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监督体系,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
三是督促问题整改,以更高标准推动集中整治“后半篇”文章。督促乡镇建立问题台账,每周更新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整治问题逐项整改、逐个销号,并研究制定《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措施》《关于加强乡镇广告宣传费管理的通知》等多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