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项目评审职能作用,强化项目评审管理,严格把好衔接资金评审关口,确保优先、快捷的推进评审工作开展。
一是严把标准,依规送审。区财政评审人员一次告知业主单位送审所需资料,规范送审行为。经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检查确认后,进行项目登记并形成台账,对送审时间、送审人员、资料接收时间、送审金额等逐一进行登记,进一步规范项目资料管理。对于接收的衔接资金项目第一时间安排中介机构、技术人员进行评审。
二是优化服务,提升评审效率。实行容缺受理制度,业主单位送审时在可容缺资料欠缺但必备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财政评审人员先进行项目评审工作后补齐资料,确保衔接资金项目第一时间内出具成果,切实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建设。
三是严格管控建设项目,强化评审工作。严格把好项目建设规模及标准,对超出批复范围的建设内容、标准等予以审减。对每个项目的工程量逐一核实是否存在重复或遗漏,定额的套用是否合理,避免工程量和价格虚报、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