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关切、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蓉江新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部门公开信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潭东镇创业路6号,电话:0797-8166320,邮箱rjxqz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总计89条,主要通过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等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有效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公共信息资源的需要;主要类别包括法规文件、概况信息、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公共服务、年度报告、机构职能、重大项目建设等。同时,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网上办事大厅宣传手册、宣传页、政务网站等方式公开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省府办《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市府办《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并按照区统一部署,梳理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共128条。
(四)监督保障
一是通过局务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将政府信息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二是督促各业务信息工作人员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并通过线上培训等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对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及时提醒,对出现严重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三是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现领导、人员、机制“三个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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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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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0 |
40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3 |
0 |
21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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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增加5个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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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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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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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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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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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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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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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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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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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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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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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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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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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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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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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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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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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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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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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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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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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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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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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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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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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完整,公开时限不够及时;二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局个别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三是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较少,公开内容的质量水平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的任务和要求转化为自觉的行动;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落实好工作责任制度,切实增强各业务科室主动、及时、全面公开意识;三是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积极组织参加多种方式的培训,全面提高住建系统公开办事的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