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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重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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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报告时间:病例发现报告:在出具检测结果后 2小时内进行初筛阳性报告,经确诊后应在 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报告:在出具检测结果后 2小时内进行初筛阳性报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聚集性疫情发现报告:聚集性疫情是指一周内在同一学 校、居民小区、工厂、自然村、医疗机构等范围内发现2例及以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在 2 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报告。

(二)传染源控制:确诊病例:确诊后应在 2 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方舱医院。病例治愈出院后,应当进行 7天居家健康监测。疑似病例: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排除疑似病例诊断。无症状感染者:在方舱医院进行 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 6天和第 7 天采集鼻咽拭子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 24小时),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应继续进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流行病学调查:阳性人员复核确认后 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完成个案核心信息调查,24小时内完成初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四)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风险人员管理:

密切接触者采取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以下简称“7+3”管理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 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 3 天开展次核酸检测。发生较大规模疫情时,对密切接触者可采取“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2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应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 1 、4 、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 风险区域防控: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连续 7 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连续 3天无新增 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

中风险区“足不出区、错峰取物”:连续 7 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低风险区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六)风险人员协查管控:2 小时内通过国家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或函件向流入地发出协查单,接到协查信息后24小时内向疫情发生地反馈初步排查管控结果,形成信息闭环。

对有高风险区 7 天旅居史的人员, 采取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 1 、2 、3 、5 、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对有中风险区 7 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 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 1 、4 、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对有低风险地区 7 天旅居史的人员, 3 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七)疫情信息发布:发生疫情后,5 小时内发布疫情、风险区域等相关信息。不得晚于次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建立每日例行新闻发布会机制。

(八)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 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九)入境物品:对接触阳性物品及其同批次物品的从业人员进行连续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其中接触频次较高的从业人员采取 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 1、4、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十)高风险岗位脱离工作岗位后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期间第 1、4 、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十一)核酸检测频次加密风险职业人群核酸检测频次将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核酸检测调整为每天1次,对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调整为每周2次。增加抗原检测作为疫情监测的补充手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可疑患者、疫情处置时对中高风险区人员等可增加抗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