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为管委会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区内教科体、人社、民政等领域技术支撑和事务服务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编制数17人。
第二部分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036.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1.0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人员新增,以及2022年4月机构改革社会保险业务和民政部分业务划转至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6.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1.0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036.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1.0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人员新增,以及2022年4月机构改革社会保险业务和民政部分业务划转至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6.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0.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8.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92万元;项目支出172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0.7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0.2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0.5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2.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27.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8万元;农林水支出9.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78.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3.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9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036.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1.0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人员新增,以及2022年4月机构改革社会保险业务和民政部分业务划转至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2.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27.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8万元;农林水支出9.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6.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0.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8.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92万元;项目支出172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0.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2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0.5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9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2.72万元,增长629.23%,主要原因为:2023年人员新增较多。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总额4.5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4.5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
2023年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安排项目10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1720.7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配套项目1248.62万元,返乡知青养老生活补助项目30.62万元,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项目9.50万元,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86万元,养老服务机构运转经费项目76.37万元,高龄老人补贴项目247.72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项目6万元,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经费项目8.1万元,职工教育培训费项目2.86万元,业务经费项目5万元。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第二部分附表。
(十)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未安排重点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