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谢 晖同志:主持区纪检监察工委全面工作、区党工委巡察工作、区党工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
2.李海平同志:协助谢晖同志负责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日常工作,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牵头乡村振兴工作。
3.范清明同志:分管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委机关办公室、干部室(干部监督室)工作,牵头青年干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小组工作。
4.唐文超同志:分管第三、第四纪检监察室,协助李海平同志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巡察组工作。
5.肖 韵同志:分管第二、第五纪检监察室,协助李海平同志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负责蓉江外查点对接工作。
6.陈宗玉同志:分管案件审理室,协助范清明同志分管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委机关办公室信息宣传等综合文稿工作,牵头工青妇等工作,负责青年干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小组日常工作。
7.林晨菲同志: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工作,协助陈宗玉同志分管工青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