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区纪检监察工委>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访问量:

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现将赣州蓉江新区纪工委监察组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潭东镇原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谢忠印违规收受下属礼品问题。经查,2017年端午节、中秋节和2018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期间,谢忠印违规收受下属傅声华、张秀礼赠送的烟酒,总价值为22000元。谢忠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傅声华、张秀礼二人均受到党纪处分。

潭口镇政府党政办工作人员邹庆彪私车公养问题。经查,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邹庆彪在担任潭口镇政府驾驶员期间,利用工作便利,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16次,累计金额4167.52元。经区监察组会议研究,给予邹庆彪政务记过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区城管执法分局原工作人员凌飞违规收受礼品问题。经查,2019年3月,城管工作人员凌飞违规收取某广告公司张某某赠送的两条总价420元的香烟,并为张某某制作广告牌提供便利。此外,凌飞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经区监察组会议研究,责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蓉江新区分局按程序解除与凌飞的劳动关系。

以上3起典型问题,暴露出我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个别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缺位。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举一反三,自觉对照案例吸取教训,做到令行禁止。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强化纪律意识,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动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盯重点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问题作为监督、审查重点,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盯紧重要时间节点,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