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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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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一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纳入我单位重点工作,由综合科牵头,安排专人负责。二是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基本工作原则,做到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底,共发布40条,其中更新政务动态24条,部门动态3条,工作动态3条,财务预决算1条,公示公告信息4条,竣工有关信息1条,机构职能1条,概况信息1条,工作计划1条,竣工有关信息1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政府信息管理。

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编写、审核、报送、公开等流程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明确具体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性工作抓紧、抓实。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拟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审查、依法公开等相关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更快更准了解到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信息。我单位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微信等形式,公开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开方式多样化。除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外,积极利用微信、微信工作群等信息公开载体,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辖区建设工作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强化监督落实,使科室重视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公开投诉电话和邮箱,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信息的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的渠道还需要不断拓宽,积极运用各种载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政务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利用群众接触多、使用广的方式进行公开,拓宽广大群众对我单位政务工作的监督渠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基础信息和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等信息,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政务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赣州蓉江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