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车属企业、单位及机动车所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请公告明细范围内未年检车辆的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尽快办理车辆年检业务;未注销车辆的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到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办理车辆报废拆解手续。如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检验和注销的机动车,由车属单位、企业及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赣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蓉江新区大队
2022年9月
逾期未年审和未报废重点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