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为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正科级派出机构,负责赣州蓉江新区的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宏观质量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管理计量、标准、认证与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人 徐韡
(二)科室及职能
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管理、督查督办、重要会议、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管理单位经费和收支预算、决算等财务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负责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及办公设备的招标采购;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队伍建设、考核奖惩等工作。
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综合性调研、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量管理股。承担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商标、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提升发展工作和组织实施质量强市工作,组织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和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统计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计量器具管理和量值传递工作,监督管理计量强制检定,负责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协调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引导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公示等有关工作,管理区内的商品条码,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依法对认证从业机构及认证活动实施监督,对强制性认证产品实施监督;负责注册商标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商标使用,调处商标纠纷,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指导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规划、政策。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及质量提升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股。拟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和工作制度;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指挥协调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承担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检查的监督;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批股。承担权限内区本级各类市场主体市场监管方面的行政许可、登记注册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和办理工作;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区登记注册企业的信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政策措施,依法依规做好区内市场主体退出、撤销行政许可、股权出质、备案登记、法院冻结、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并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负责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区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工作;承担各类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资质资格;按规定权限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负责区级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场秩序监管股。负责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网络市场培育发展,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依据授权监督管理辖区内广告活动,指导广告业发展;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指导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监管工作,掌握分析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安全形势,拟订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工作。组织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及安全用药宣传;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定分局党建年度工作计划、政治学习计划和党员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负责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作风检查;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工青妇团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下设潭东镇、潭口镇、高校园区3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所在乡镇(管理处)日常基础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三、工作时间及地点
联系方式:0797-816538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潭东镇润城河路管委会4号楼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