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赣州蓉江新区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办公室,电话:0797-8165383;地址:赣州市蓉江新区潭东镇润城河路管委会4号楼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邮编:341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和结果、管理和服务、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监督保障、回应关切等领域公开,继续深化食品和药品安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市场监管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做好决策公开和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在管理和服务公开中,做好清单发布和动态调整,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三是对社会关注热点和重点领域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发布食品和药品安全、部门动态、公示公告、规划计划类、12315消费维权等信息。四是创新其他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还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以及举办“安全用药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新《条例》、食品药品、消费者权益等信息,增强了群众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认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来,我局认真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规定,以“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统一答复”的原则,制作统一的文书格式,由办公室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分流到责任股室办理,在规定的时限内由办公室将股室办理结果统一对外答复,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明确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的管理,对涉及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及时公开,并按照规范性文件废改立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监督保障。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局长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主持召开局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集中学习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网站信息审签、登记、发布、管理制度。
(五)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一是及时开展新条例学习,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二是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解读活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公开平台对新《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解读;三是结合日常监督执法工作进行宣传,为贯彻实施新《条例》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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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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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 |
0 |
446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9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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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增31 |
36 |
行政强制 |
5 |
增17 |
2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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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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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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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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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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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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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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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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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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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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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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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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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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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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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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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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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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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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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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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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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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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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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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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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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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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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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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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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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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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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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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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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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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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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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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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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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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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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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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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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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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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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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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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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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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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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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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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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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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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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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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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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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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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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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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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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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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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内容还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开时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新平台,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区管委会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丰富公开内容。以区管委会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对信息公开参与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与公开信息的水平,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类信息工作培训与集中整改,交流信息公开工作经验方法,提升新平台操作水平与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开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