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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蓉江新区分局202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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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围绕高标准建设高品质新城的建设发展目标,奋力推动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中央省)环境保护督整改工作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以“铁腕治污、铁的目标、铁的责任、铁的手段”和“思想决不能松懈、标准决不能降低、力度决不能减弱、责任决不能推卸”的工作态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及“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工作原则,继续用“三个坚持”积极推进整改工作。

(二)综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加强各部门联防联控,充分利用空气站,并结合智慧城市形成对全区大气工作的全面监管,从工业源污染、移动源污染、面源污染综合防控等多方面推动蓝天保卫战。抓好氮氧化物和VOCs协同减排、统筹控制臭氧和PM2.5;加强涉气企业巡查监管,强化大气污染物监测,落实企业配备完善治理设施;强化扬尘污染、秸秆焚烧管控,落实施工工地扬尘防控措施,严厉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加强高污染高排放机动车监管。

(三)全力攻坚水污染防治

保持断面水质优良。确保涉及我区的南康下坝、南康墩子上、经开区窑背、经开区武陵大桥4个市控断面水质保持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不下降;保障中心城区二水厂饮用水源水质达到Ⅲ类。

(四)扎实开展土壤、农村生活污水、固废污染整治

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联动、共享信息,未达到安全利用要求的地块不允许开发利用按照《赣州蓉江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稳步推进,分步实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提升生态环境部门固体废物监管能力,整合各方监管力量,充分利用网格化监管体系,对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全力攻坚危险废物安全专项三年行动,做好2020年发现的正达耐火材料厂内危险废物后续安全处置工作。

(五)继续保持强力环境执法

进一步理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赣州蓉江新区大队职责定位,提高新转隶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工作水平;全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锻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继续落实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对辖区所有排污单位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每季度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例行监察,认真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努力提升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我区环境安全。

(六)强化服务能力建设

强化规划服务,研究编制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督促加快支出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项目服务,积极服务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研究和指导项目加快进度;持续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服务群众接待日活动。

(七)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构建环境守法社会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确保环保举报热线畅通,充分利用好环保微信、12345政府热线、12369环保热线等举报平台,依法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生态破坏案件,积极疏导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对信访件及时处置,针对重点问题安排专人跟踪督办。

(八)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防范,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三重一大”由集体研究决定,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参与教学互动,向上级单位、兄弟单位学习,向先进模范看齐,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