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蓉江新区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将法治思维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美丽蓉江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全面从严治党,队伍清廉底色更纯
抓理论武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分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为主要辅导教材,多次对分局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出部署安排。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召开支委会12次,党课5次,组织红色走读4次,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抓党建品牌创建,打造分局“芙蓉绿印 生态红蜂”特色党建品牌,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鼓励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工作中勇当“绿色先锋”模范。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建红生态绿”品牌建设案例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抓党纪学习教育,一体推进“三不腐”,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党规党纪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全覆盖开展廉政谈心谈话21人次,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线,分局2024年未发生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通报处理情况。
(二)抓污染防治攻坚,生态质量改善更优
抓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持续推进“四尘三烟三气”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开展路检路查、入户抽测行动13次,检测车辆153台,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632台。累计开展秸秆禁烧巡查50人次,发现火点(黑斑)30点,下发通报提醒函2件。在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节点,对辖区内香蜡店、杂货店等场所开展联合排查50余家次,现场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600余人。主动靠前服务市级重大活动,在“扶摇直上”音乐嘉年华活动期间,现场巡查管控出动20余人次。2024年蓉江新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17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提升至99.2%,未出现重污染天气,大气环境质量达2021年以来最好水平。抓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聚焦田头水、高陂河等重点区域,开展上下游污染源巡查15次、采样3次。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溯源监测,完成章江流域(蓉江段)约69公里流域范围的溯源监测,排查出各类排口72个。实施涉水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专项行动,针对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20个。深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建成低点瞭望系统10个,高点瞭望系统2个。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沿河应急巡查2次,劝阻在饮用水水源地洗衣、游泳、垂钓的违法行为40余次。水质总体稳中向好改善,3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达Ⅱ类标准,水质综合指数同比提升变好7.27%。抓土壤污染监管防控,联合区自然资源分局完成12宗“一住两公”地块供地前依法依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出动35人次开展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整治行动25次,排查出的4类问题均整改到位。完成上级下达的4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未发现土壤涉镉问题。持续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环境保持安全可控,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实现100%。
(三)抓环保督察整改,环境安全屏障更牢
抓反馈问题整改,建立落实环保督察迎检保障协调机制,成立由区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迎检协调保障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我区已顺利通过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我区为少数“无负面典型案例、无重大问责线索、无不合格信访办理案件”的县(区)。督察期间我区总共收到转办信访件8件,现已完成整改5件,其余3件已达时序整改进度。抓风险隐患排查,对历年历次环保督察相关问题进行“回头看”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问题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排查过程中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化解同类问题风险隐患。成立4个生态环境问题帮扶排查小组,对各镇(工作组)以及各行业领域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检查。全区共排查出39个问题,整改到位36个,按时序进度推进3个。抓存量问题整改销号,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完成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4件信访件整改销号工作。
(四)抓监管能力提升,环境执法水平更优
抓违法案件查办,保持生态环境执法严的基调,2024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件,办理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起,办理查封扣押案件2起。抓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设施配备,争取区管委会保障装备经费78.2万元,办公车辆增加至4台,按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要求完成一批环境应急物资采购。联合区直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抓办案水平提升,选派4名执法业务骨干赴寻乌、上犹等地参加执法交叉检查2次。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纷。抓损害赔偿磋商,2024年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13件,建立损害赔偿示范基地1个。
(五)抓普法宣传教育,环境保护意识覆盖更广
抓法治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开展了“宪法”“国家安全”“民法典+”“生态环境保护”等法治宣传活动7次,入企宣传20余次,累计向社会群众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深入推进“两打”专项执法行动,在各镇、村(居)粘贴“两打”行动公告60余份,做到宣传全覆盖,有效推动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
二、存在问题
依法治理能力有待提升。部分企业环保法律意识薄弱,畜禽养殖、噪声污染等领域的执法监管仍存在盲区。
法治队伍建设不足。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复合型法治人才储备不足。
普法宣传覆盖面有限。基层群众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需进一步扩大。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普法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在分局例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分类学法考试,促使分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选派工作人员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
监督执法行为的规范性,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要求严禁未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推动不断完善环境执法、审批等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加强对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保证决策依法依规。带头树牢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保障执法公正、规范、文明。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好环境行政复议与环境行政诉讼工作。自觉履行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积极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认真研究落实司法建议。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的制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对重要行政诉讼案件及时部署、亲自过问。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是智慧高效监管,提高治气能力。继续发挥好“蓉江新区智慧环保系统”,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监管方式,借助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实现对辖区内工地道路扬尘、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动态监管,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日常巡查和污染天应急管控。进一步加大“无废工地”和“文明工地”创建力度,推广运用绿色建筑形态,大力发挥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模式的环保节能、绿色可循环优点。督促建设工地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实现项目绿色施工,有效减少建设施工环境污染影响。
二是紧盯节点任务,凝聚治水合力。聚焦“十四五”总磷控制与削减目标任务,强化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共同开展入河排污口集中整治、畜禽养殖专项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城市管网更新改造等攻坚行动。落实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及时取缔关停禁养区的违法养殖场(户)。督促限养区的规模以下养殖场(户)进一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有效解决粪污直排入河问题。依法分类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强化责任落实,将片区污染治理任务分解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镇(工作组)。
三是细化“噪声分工”,明晰部门职责。结合实际制定我区《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明晰各部门噪声监管职责,着力形成噪声扰民投诉信访事项高效办理长效机制,在音乐节策划阶段,充分考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合理规划活动时间。制定详细的噪声控制方案,包括限制音量、设置隔音设施、控制活动时间等。助力全民健身中心、音乐营地附近居民噪声投诉问题解决。
四是聚焦全面从严,建强干部队伍。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行动以及“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成果,持之以恒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日常必修课,加大对“一把手”、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群体的纪法培训、廉政提醒,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锻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