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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工业制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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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业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赣州蓉江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深入抓好工业制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预防控制体系得到完善和落实,推动工业制造企业精细化管理,全面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巩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以“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导向,加快完善和落实“六个关键”(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坚决遏制工业制造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工业制造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覆盖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各工种安全职责和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让每个员工都明白自己的安全责任。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要全面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上线运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标梳理并补充完善;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深入查找在规章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职业卫生、安全培训、高危作业审批、外委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登记造册,提出整改计划

3.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即:每个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向职代会做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4.落实安全投入责任。在安全培训教育、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等方面,企业要确保资金投入。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5.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依法依规持证上岗。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企业生产涉及的相关标准规范,纳入企业三级培训的内容,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企业要创新改进安全教育方式方法,通过微信工作群、书面资料、音频资料、视频资料等各种形式,向员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警惕安全生产风险。

6.落实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企业要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如实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企业要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企业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7.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企业要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要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和警示标识,设置除尘、排毒、降噪、通风等防护设施。要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业制造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的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到2020年底,力争区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制造企业达到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

(四)强化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1.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风险辨识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要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企业要根据风险辨识评估结果,按照《江西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通用指南》(赣安办字〔2016〕55号),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建立管控责任清单,制定具体的管控措施,加强动态分级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2.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鼓励企业开展“查身边隐患,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 

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按照《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加强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全面摸排区内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底数,建立台账。以家具制造、饲料生产、粮食加工等领域为重点,加强木粉尘、饲料粉尘、粮食粉尘等涉爆粉尘除尘环保项目的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认真整改涉爆粉尘、有限空间安全问题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无法整改的要立即关停退出。2020年底前,区内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全部排查并整改到位,相关作业人员全部经培训合格。

(六)开展特种设备薄弱环节专项整治。督促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隐患治理台账;集中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落实、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定期检验不到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未经注册非法使用等问题。

(七)组织商品混凝土行业专项整治。根据《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和《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的有关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预拌混凝土专项安全整治工作。压实混凝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行业管理标准规范,配合道路运输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混凝土搅拌车“大吨小标”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做好混凝土企业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整治,防范安全事故。加强企业内部生产和质量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车辆运输安全以及现场交货验收安全,提高企业生产安全意识,规范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推动企业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25日前)。各镇(管理处)、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镇(管理处)、和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镇(管理处)、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结合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管理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镇(管理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督导检查,切实做到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在执法检查频次、执法检查内容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重点企业和主体责任落实差的企业要加大督导频次和力度,综合应用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续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三)严格督促落实。区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要深入研究调研,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确保全区工业制造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镇(管理处)、区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分别于每季度末月30日、每年12月30日将专项整治季度、年度开展情况报区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邱添,8163385 ;邮箱:1336878823@qq.com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表

(工业企业)

序号

整治

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部门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深刻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不深入;安全生产底线意识和红线思维不强;安全发展理念不牢。

责任单位:各镇(管理处)、区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1.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工业制造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2.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3.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长期坚持

2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责任范围和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各镇(管理处)、区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覆盖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各工种安全职责和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让每个员工都明白自己的安全责任。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3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相关制度停留在文字上,未按要求开展“五个一”活动等。

责任单位:各镇(管理处)、区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企业要全面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上线运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标梳理并补充完善;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深入查找在规章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职业卫生、安全培训、高危作业审批、外委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登记造册,提出整改计划。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 4

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未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重效益轻安全,未依法履职、未按要求落实“五到位”和安全生产“十个一次”活动。

责任单位:各镇(管理处)、区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即:每个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向职代会做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2. 5

落实安全投入责任

安全经费投入不足,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如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生产设备陈旧老化、超负荷运转、劳动防护用品不按标准配置,降低质量要求,以次充好等。

责任单位:各镇(管理处)、区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在安全培训教育、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等方面,企业要确保资金投入。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6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责任单位:各镇(管理处)、区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1.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依法依规持证上岗。

2.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企业生产涉及的相关标准规范,纳入企业三级培训的内容,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企业要创新改进安全教育方式方法,通过微信工作群、书面资料、音频资料、视频资料等各种形式,向员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警惕安全生产风险。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3. 7

落实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未及时报告事故;未针对风险特点,制定应急预案;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未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

责任单位:各镇(管理处)、区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企业要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如实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企业要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企业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4. 8

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

未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未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和警示标识,未设置除尘、排毒、降噪、通风等防护设施。未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责任单位:各镇(管理处)、区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企业要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要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和警示标识,设置除尘、排毒、降噪、通风等防护设施。要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5. 9

6. 

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未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各镇(管理处)、区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1工业制造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2.企业要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的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到2020年底,力争区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制造企业达到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7. 10

强化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

未定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

责任单位:各镇(管理处)、区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1.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风险辨识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要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企业要根据风险辨识评估结果,按照《江西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通用指南》(赣安办字〔2016〕55号),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建立管控责任清单,制定具体的管控措施,加强动态分级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8. 11

强化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未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责任单位:各镇(管理处)、区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1.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鼓励企业开展“查身边隐患,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

2.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按照《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9. 12

加强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

全面摸排区内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底数,建立台账

涉爆粉尘的环保设施设备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各镇(管理处)、区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有关企业

1. 以家具制造、饲料生产、粮食加工等领域为重点,加强木粉尘、饲料粉尘、粮食粉尘等涉爆粉尘除尘环保项目的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2.认真整改涉爆粉尘、有限空间安全问题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无法整改的要立即关停退出。

3.2020年底前,区内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全部排查并整改到位,相关作业人员全部经培训合格。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0. 13

开展特种设备薄弱环节专项整治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未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治理台账;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责任单位:各镇(管理处)、区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督促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隐患治理台账;集中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落实、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定期检验不到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未经注册非法使用等问题。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4

组织商品混凝土行业专项整治

压实混凝土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未压实混凝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行业管理标准规范

责任单位:各镇(管理处)、区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区交警大队、各有关企业

1.压实混凝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行业管理标准规范,配合道路运输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混凝土搅拌车“大吨小标”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做好混凝土企业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整治,防范安全事故。

2.加强企业内部生产和质量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车辆运输安全以及现场交货验收安全,提高企业生产安全意识,规范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推动企业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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