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东镇、潭口镇,高校园区管理处:
按照《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赣财扶〔2021〕2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乡振综字〔2022〕6号)要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政策,为切实做好2022学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让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漏地享受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补助对象
1.实施范围: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及2022年春季学期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2.补助对象: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等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在读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及2022年春季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家庭子女。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风险消除后从下一学期起停止发放补助。
3.中等或高等职业教育认定范围: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高级技校、技师学院等;有文件规定属于高职范围的全日制普通大学,也可一并视同为高职。
二、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仍执行原标准,每人每学期1500元。从2021年秋季开始,“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时间一律调整为按学期发放。
三、补助程序
1.补助申报:各镇(管理处)要严格按照国家对脱贫户及2022年春季学期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就读中、高职院校比对数据情况,通过省大数据系统统一下载打印《江西省雨露计划学生就读信息核实情况表》(附件1),并及时组织镇村干部、帮扶干部认真核实,协助学生修改完善信息;同时把《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学籍证明》(附件2)交至脱贫户及2022年春季学期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家庭子女,盖好学校公章后将附件1、附件2统一交至村(居)委会。国家比对信息未列出,但各镇(管理处)在摸排中发现实际参加中、高职业教育的脱贫户及2022年春季学期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也应一并纳入补助范围。
2.村(居)初核:村级主要审核是否属在系统中的脱贫户及2022年春季学期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是否在校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学籍证明是否真实有效;社保卡账号是否准确;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是否均已申报等。审核后,于2022年7月10前将收集汇总的相关资料上报至镇(管理处)乡村振兴工作站(室)。
3.镇(管理处)复核:镇(管理处)主要核对上报信息的真实性,根据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原国办系统)导出名单再次核实是否遗漏,结合历年享受名单核查是否存在错补、漏补等情形。审核后,将收集汇总的名单在镇级公示,同时组织补助对象所在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图片须有远近对比照,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就读院校、专业名称、补助年级、家庭住址及户主姓名等。镇村同时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信息填入《赣州蓉江新区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花名册》(附件3),经镇(管理处)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附件1、附件2一并于2022年7月24日报至区乡村振兴局,联系人:肖筝,联系电话:8165540。
4.区级审核:2022年8月5日前,区乡村振兴局完成镇(管理处)汇总对象审核;审核后,将汇总的资金发放名单在区级公示7天。
5.资金拨付:区级公示无异议后,区乡村振兴局汇总相关资料报至区财政局复核,复核无误后按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补助对象社保卡账户。
四、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排查。“雨露计划”补助工作是提高脱贫户、监测对象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各镇(管理处)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补助程序和时间安排,迅速组织镇(管理处)村干部和帮扶干部逐户排查,积极宣传“雨露计划”政策,协助脱贫户、监测对象申报,确保符合政策补助条件对象应补尽补。
2.落实立行立改。各镇(管理处)要按照立行立改工作要求,对往年“雨露计划”补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政策遗漏立行立改、增补措施,确保“雨露计划”补助政策不漏。
3.严肃工作纪律。各镇(管理处)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符合条件对象的相关资料,此项工作纳入平时督导考核,因工作不力、政策宣传不到位等主观原因造成政策遗漏的,将作为问题线索报送区纪工委。
附件:1.《江西省雨露计划学生就读信息核实情况表》
2.《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学籍证明》
3.《赣州蓉江新区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
教育补助对象花名册》
4.公示(样表)
赣州蓉江新区乡村振兴局(代)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
(可由省大数据平台下载打印)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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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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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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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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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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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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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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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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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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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读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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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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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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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补助学期数 |
从 年秋季(春季)至 年春季(秋季),共 个学期 |
累计补助资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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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补助学期 |
从 年秋季(春季)至 年春季(秋季),共 个学期 |
此次补助资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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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核实情况: 本户学生,在学校正常学习,未有退学、辍学或因其它原因不在学校学习等情况。如发现上述相关情况,愿意将补助资金退还。特此承诺。 户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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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核实意见: 第一书记(签字):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镇(管理处)核实意见: 镇(管理处)负责人(签字): 镇(管理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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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村振兴局核实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区、镇(管理处)各一份。
附件2
申请年度: 年 申请期数 (春/秋)学期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学籍证明
兹有学生 (姓名) (性别),系我院(校)
专业全日制 (中职/高职)生,于 年 月入学,学
制 年,身份证号 ,学籍号 ,
现为我校 年级在校生,具有我校正式学籍。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院校(章):
年 月 日
注:学籍证明出具时间应等于本年度本期申报时间;加盖公章为本院校学籍管理部门章;盖章时间应为本通知下发之后,原有学籍证明无效;贫困家庭学生毕业后的可以毕业证书复印件代替学籍证明。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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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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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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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生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入学时间 |
就读院校 |
专业名称 |
补助年级 |
补助金额 |
是否就业 |
归属镇 |
家庭住址 |
户主姓名 |
户主身份证号 |
户别 |
联系方式 |
社保卡户名 |
社保卡账号 |
历年已补助资金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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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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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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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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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附件4
公 示
(样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2022年春季学期在校接受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及2022年春季学期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每生补助1500元。现村级已按上级要求进行初核,并通过镇(管理处)复核,现就拟补助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X月X日至X月X日(共7天)。
举报电话:13XXXXXXXXX,联系人:XXX。
序号 |
学生 姓名 |
入学 时间 |
就读 院校 |
专业 名称 |
补助年级 |
补助 金额 |
家庭住址 |
户主 姓名 |
1 |
张XX |
2021.9 |
赣州技师学院 |
园艺 |
中职二年级 |
1500 |
X村X组XX |
张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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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村委会
2022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