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东镇、潭口镇人民政府,高校园区管理处,区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区总工会:
经研究,现将《关于推进扶贫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蓉江新区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关于推进扶贫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
实施方案
为深化全区产业扶贫提质增效,打好产业扶贫强攻战,推进全区扶贫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扶贫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意见》(赣开办字〔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江西和赣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强化“选准一项主导产业、打造一个龙头、设立一笔扶持资金、建立一套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一套服务体系”的“五个一”产业扶贫模式,促进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建立稳定可靠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增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能力,提高贫困群众的产业收入,全面推动扶贫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供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托花卉苗木、蔬菜产业和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扶贫经营主体,力争到今年底,实现有扶贫任务的村至少有1个扶贫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产业基地、家庭农场、创业致富带头人等扶贫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村培育3-5名创业致富带头人,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积极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坚持以“带贫”为中心,强化基层组织责任和扶贫主体带贫责任,保证贫困群众参与度、受益度,健全完善“带得准”“带得稳”的扶贫产业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现产业就业长期持续增收、稳定脱贫致富。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产业发展规划
按照“立足产业资源、遵循市场导向、挖掘特色优势、拓展新型业态”要求,重点将花卉苗木、脐橙、蔬菜等特色产业发展成扶贫主导产业。一是合理布局。结合全区城乡发展规划的总体布局,农业产业主要布局在村庄保留区域,其中在江坝村、石禾村、龙井村等有蔬菜种植传统的村扶持发展蔬菜产业;在花木中心建设规划周边重点扶持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在上元村、三观村等有种植果树传统的村扶持发展脐橙产业。二是规划扶持。结合规划编制、项目库管理等工作,突出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开展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计划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和优化项目安排,强化扶持,加强管理,不断提升扶贫产业长期带贫效果。同时,将产业扶贫发展规划纳入“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农办、区经发局,各镇(管理处)〕
(二)推进产业发展升级
以强化带贫益贫功能为导向,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拓展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推动扶贫产业全链条发展,切实增强扶贫产业持续稳定带贫的能力。一是摸清产业底数。围绕花卉苗木、蔬菜、脐橙等特色产业,摸清产业发展规模、产品竞争力等底数,紧扣致富带头人培育、产业基地建设、合作作创办、龙头企业打造,对全区各类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分类施策。二是强化技术培训。引导种植经验丰富的经营户、农户集中进行蔬菜、果树、苗木育苗,建立至少1个培训基地或组织致富带头人到实训基地进行针对性学习。通过技术人才引进、培养乡村致富带头人等方式,组建一支精于农业、林果业、苗木种植业技术的“土专家”团队,在农业生产、管理、销售等方面做好贫困户的“传帮带”工作,提升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增收能力。三是提升品牌品质。深化扶贫产业对接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不断提高扶贫产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品质信誉度,推进扶贫产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区农办,各镇(管理处)〕
(三)扶持壮大带贫主体
一是扶持扶贫龙头企业。鼓励扶贫龙头企业将劳务和采购订单定向提供给扶贫合作社、家庭农场、创业致富带头人,支持其围绕种养、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与合作社形成利益共同体,落实其用工岗位需求,优先吸纳贫困人口稳定就业。规范扶贫龙头企业认定,落实扶持政策,不断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发展,通过合作社联结贫困户提高产业收入。二是扶持带贫合作社。强化对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和跟踪帮扶,鼓励财政扶贫资金、捐赠资金等投入支持,对南部村庄合作社,在集中流转农户、贫困户土地的基础上,采取引进花卉苗木、蔬菜种植的投资或利用集中进行春耕复耕等方式,形成物化资产由村集体进行托管,促成合作社盈利和再生产。三是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对照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育要求,全面完成人员遴选、示范培训和实训基地建设任务,培育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及时兑现奖补政策,支持创业致富带头人通过创领办项目向贫困户传授经验、提供技术和服务,引领贫困户参与项目、务工增收、稳定脱贫致富。四是建好产业扶贫基地。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托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扶贫经营主体,采取“经营主体+村集体+贫困户”等模式,用好现有扶贫产业支持政策,因地制宜建立扶贫产业基地,规范基地管理,发挥基地优势,在产业发展、配套设施、服务管理等方面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市场监管分局,各镇(管理处)〕
(四)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1.加强政府支持引导。结合扶贫产品认定、消费扶贫等工作开展,引导本地产品蔬菜、水果、苗木等在社会扶贫网上线,依托平台优势增加销量。扎实开展消费扶贫“六进”活动,持续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扶贫产品,多措并举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产业招商局、区农办,各镇(管理处)〕
2.拓展线下销售平台。组织涉农企业积极参加扶贫产品展销会,展示推介区内特色产品,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提升扶贫产品知名度。推动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积极售卖扶贫产品,提高扶贫产品线下销售量。〔责任单位:区农办,各镇(管理处),各帮扶单位〕
3.畅通线上销售渠道。组织人员参加电子商务培训,培育和提高经营户、农户个体在电商平台进行自由展销的能力。推动扶贫产品网络上行销售,加大“中国社会扶贫网”扶贫产品上线力度,不断扩大扶贫产品销售规模。〔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产业招商局,各镇(管理处),各帮扶单位〕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1.加大产业就业直补力度。对照现有农业产业奖补政策,在持续对贫困户个人发展产业进行直补的基础上,对涉及扶贫产业基地、经营主体的贫困户流转土地情况进行核查,建立台账,及时落实补助政策;对贫困户到各类经营主体务工情况进行核查,建立台账,对符合岗位补贴申报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及时落实就业补贴政策。引导更多贫困户参与到产业规模化经营中来,深化产业链接。〔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党群部,各镇(管理处)〕
2.加大小额信贷扶持力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实施,推动全区农业产业升级。用好“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产业扶贫信贷通”政策,重点支持花卉苗木、蔬菜、脐橙等农业产业发展,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重点是贫困户)、经营主体,及时发放贷款、落实贴息扶持政策,做好风险防控,为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区农办、区财政局,各镇(管理处)〕
3.加大扶贫项目资金投入。深入推进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和统筹,强化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对农业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占比,资金使用重点向产业扶贫项目倾斜,重点对发展了产业发展推动工作较好的村(居)倾斜,合理安排项目,科学助推发展。〔责任单位:区农办、区财政局,各镇(管理处)〕
4.用好农业产业保险政策。积极向发展产业的农户、各类经营主体推广产业类扶贫保险政策和保险产品,强化理赔服务,扩大扶贫产业保险覆盖面,提高产业发展保障。〔责任单位:区农办、区财政局,各镇(管理处)〕
(六)规范利益联结机制
一是拓展工资性收入。加大对有就业意愿并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帮扶力度,加强就业技能培训,依托扶贫产业基地承接作用,推动扶贫产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优先扶持贫困户劳动务工,实现稳定就业、稳岗增收。二是稳定经营性收入。推进“自我发展”。充分发挥产业扶贫政策支持作用,激励有能力的贫困户发展产业。推进“抱团发展”。对有发展技能和意愿的贫困户,引导贫困户与贫困户、一般农户、能人大户合伙经营,实现产业增收。推进“带动发展”。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依托经营主体统一提供生产、销售、技术服务,通过领养、返租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三是增加财产性收入。鼓励带贫主体通过流转山林、土地、房屋等,带动村集体和贫困户稳定增收。利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帮扶资金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物化资产,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形成村集体经济收入,并按照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方式规范分配。〔责任单位:区农办、区财政局、区党群部、区自然资源分局,各镇(管理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管理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围绕花卉苗木、蔬菜、脐橙等特色主导产业,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扶贫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部署,强化工作调度,落实产业扶贫政策,持续稳定推进扶贫产业发展。要指导村级做好贫困户的组织引导,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巩固提升扶贫产业发展质量实效。
(二)强化工作考核。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单位职责和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产业扶贫取得具体实效。产业扶贫考核结果将纳入单位、镇(管理处)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内容包括扶贫产业体系、带贫经营主体(包括扶贫龙头企业、创业致富带头人、产业扶贫基地)、扶贫产品的认定和采购、扶贫产业政策措施落实(包括产业直补奖补、扶贫小额信贷等)、光伏扶贫、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典型示范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实施评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