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类地下水开发利用行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整治内容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在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监督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一)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或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范围取水,取水许可到期未延续或清理的;
(二)未按规定安装地下水取水计量设施,已安装计量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或计量设施未定期校准,未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的;
(三)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未经审批取用地下水或者应逐步停止取用地下水而未停用的;
(四)已停止使用的地下水取水工程,未及时封闭、拆除取水设施或者封闭、拆除不到位的;
(五)矿产资源开采、地下工程建设疏干排水量达到一定规模而未申请取水许可,对所在区域地下水水位造成明显影响的;
(六)对地下水超采区及周边范围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新增地下水取水工程或行为影响超采区治理成效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
二、监督举报方式
本次整治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受理地下水开发利用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投诉举报,如发现上述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监督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请向赣州蓉江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赣州蓉江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0797-816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