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蓉江新区综治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蓉江新区综治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蓉江新区综治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本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承办政法工作领导小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与公安、交警、消防、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2019年年末职工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38.6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组建,逐渐步入正轨,收入相应增加。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38.60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238.6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38.6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组建,逐渐步入正轨,支出相应增加。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23.23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238.60万元,决算数为23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3.23万元,决算数为223.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新组建,逐渐步入正轨,支出相应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5万元,决算数为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新组建,逐渐步入正轨,支出相应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4万元,决算数为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8万元,决算数为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新组建,逐渐步入正轨,支出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6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0.9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组建,逐渐步入正轨,支出相应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3.3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组建,逐渐步入正轨,支出相应增加。
(三)资本性支出14.2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组建,逐渐步入正轨,支出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6.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 6.2%,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新组建,支出较少。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6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单位新组建,逐渐步入正轨,支出相应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部门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及公共安全支出。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共计238.6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2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24万元;
(4)农林水支出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6.78万元;
2.部门支出预算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金额为238.6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0.9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3.39万元;
(3)资本性支出14.23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 6.2%。由此可见,我办在“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方面做的较好。
4.资金使用合规性:2019年度预算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等相关规定,统一由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进行核算、制凭、编报。资金的拨付有相关负责人签名和领导的审批手续。支出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存在。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职能,服务社会、群众变得更有效益和效率。单位在本年度绩效管理工作中完成的很好,绩效自评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19年无项目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