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赣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规划引领燃气设施布局,保障各类燃气场站用地,加强燃气规划审批监管推动燃气规划管理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一)规划引领燃气设施布局。配合燃气主管部门加强燃气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在科学、安全的前提下,规划燃气设施场站、燃气输配和后期工程建设,指导燃气设施有序建设,保障燃气安全健康发展。
(二)保障燃气设施和场站的合理用地需求。在城乡建设中,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燃气专项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预留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用途。积极做好规划服务,针对重点燃气项目的建设情况,在确保不对规划以及项目建设有重大影响的前提下,依据相关规划要求做出调整修改。
(三)严格规划设计方案把关。在燃气专项规划确定的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配套建设的管道燃气设施与房屋和道路等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城市地下燃气管线敷设按规划道路网布置,工程管线之间及与建(构)筑物之间严格落实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到安全有序。方案审批做到依法依规、合理到位、必要材料齐全,并在工程完工后严格落实竣工规划核实。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区安委会印发的《赣州蓉江新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全区燃气规划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