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根据《关于印发<赣州蓉江新区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蓉法宣办字〔2024〕2号)要求,区自然资源分局高度重视、紧密部署,深入乡镇、企业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为了确保“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取得成效,区自然资源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项工作,明确具体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及各科室职责分工,为后期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奠定坚实组织基础。
(二)形式多样,宣传到位。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024年5月30日,组织业务骨干至潭口镇新世纪广场开展“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工作人员通过发放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资料、政策咨询、案例解读等形式多样的方式,提高了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认知水平,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做到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了群众安全防范、法律意识。二是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宣传。结合日常巡查、卫片执法等中心工作,深入乡镇、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政策法规,着重强调非法占地、破坏耕地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不断筑牢群众法律法规意识;三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密切结合“平安志愿者”等主题活动,向辖区居民群众、企业职工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激发了群众学法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创建平安和谐蓉江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