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批准,现公开临时用地批准信息如下: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因赣州蓉江新区丁香路小学项目施工需要,需临时使用位于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宋塘村土地,临时用地面积3300平方米(约4.95亩)。
临时用地用途为临时项目部、生活区建设,使用年限2024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