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督察反馈问题
反映蓉江新区迳背村和坳上村交界处米花谷企业违法在耕地和山林上建设游乐设施,破坏该村的生态环境和粮食种植,企业污水直排进溪河,造成污染。
二、整改目标
对土地违法行为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尽快整改到位,消除违法状态,解决生活污水直排导致污染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对米花谷违法用地行为提交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进行立案查处。
2.督促米花谷拆除临时办公用房及污水排放管道,解决临时办公用房污水直排问题。
3.对因施工造成的临时推土、施工便道等,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复耕复绿;对已施工建设且符合村庄规划的,完善农转用报批手续。
四、整改完成情况
1.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2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赣市自然资处罚字〔2023〕1号),现已完成相关处罚手续并结案。
2.已督促米花谷拆除了临时办公用房及污水直排管道,目前临时办公用房已无污水直排现象。
3.涉及施工占用的临时推土、施工便道等土地已完成复耕复绿,并取得了《复耕复绿验收书》。对已施工建设且符合村庄规划的,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完善了农转用报批手续。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797-8163282
联系地址: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5号楼(幸福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