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批后信息公布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批准,现公开临时用地批准信息如下:
赣州市国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赣州蓉江新区国锦蓉湾商住小区项目施工需要,需临时使用位于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桥兰村土地,临时用地面积1253.33平方米(约1.88亩)。
临时用地用途为临时施工变道建设,使用年限2024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