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2024年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自然资保专委字〔202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对赣州市鸿源石材有限公司坑垅孜建筑用砂岩矿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情况
1.未完成年度生态修复任务;2.未与爆破作业公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新聘请的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260m平台边缘未设置警戒线且部分区域有滑坡迹象,各平台缺少安全警示牌;3.厂区内堆场绿网覆盖不完善;4.欠缴税款共计484973.79元。
二、整改目标
督促企业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三、整改措施
1.督促矿山企业按2024年度生态修复计划完成2公顷生态修复任务;2.重新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第三方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考试,在+260m平台边缘设置安全警戒线、警示标志,清理边坡浮石,降低边坡高度,并在采场各平台设置警示标志牌;3.根据物料类别对堆场物料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4.足额缴纳欠缴的484973.79元税款。
四、整改完成情况
1.该矿山企业按边开采边治理要求,通过挂网喷播等方式超额完成生态修复治理面积约2.6公顷。
2.该公司与爆破作业公司已重新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已报名第三方的考试培训,并通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考试。已在+260m平台边缘设置安全警戒线、警示标志,清理边坡浮石,降低边坡高度,并在采场各平台设置警示标志牌;
3.矿山厂区内堆场绿网已完善覆盖;
4.9月27日,企业已足额补缴税款。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蓉江新区分局 蓉江新区分局
赣州蓉江新区应急管理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潭东税务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