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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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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分 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原为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管理处,2016年8月筹建,2017年7月正式成立,2023年7月机构改革后纳入潭东镇人民政府一体化管理,更名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独立运行,负责坪路村、新路村、坝上村、武陵村、当塘村、虎形村、箩渡村等7个行政村和金色春城社区居委会、和谐家园社区居委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以及负责辖区6所高校的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为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编制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数小计13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33人,行政在职人数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人,遗嘱人数小计0人,其他人员118人。

第二部分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

    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收入预算总额117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3.67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支出预算总额117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3.6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5.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1.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4.86万元;项目支出1103.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2.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8.63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292.73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4.53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8.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农林水支出79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9.2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60.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8.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8.63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307.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7.59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17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3.6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2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793.5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5.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1.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4.86万元。项目支出1103.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2.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8.63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292.73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00万元,比2023年预算持平。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582.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7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项目情况说明

2024年机动经费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涉及资金100万元。

1、项目概述:本项目绩效管理保障工作组保文保卫工作、防溺水工作、党建工作、森林防火、综治信访、生态环境整治、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

2、立项依据:赣蓉财预字(2022)17号等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

4、实施周期:当年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机动经费100万元

6、年度绩效目标:机动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附表十一。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7万元,比上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

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城乡社区支出: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