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属(驻镇)各部门(单位):
现将《潭东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潭东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排查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降低我镇安全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市、区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突出重点,坚决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问题,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为实现把潭东镇建设成为富裕美丽幸福目标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把所有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经营单位主体。强化督促各企业、经营单位对问题隐患自查自纠,各主管部门要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从严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单位落实整改,并指导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倒逼经营主体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红线”意识体现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三)坚持齐抓共管。各村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本地区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横向到边”。各行业主管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排查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确保“纵向到底”。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坚决消除监管空白盲区,形成工作合力。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险物品安全、矿山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工业制造安全等重点行业;电梯、粉尘车间、危旧房屋、燃气、居民楼道充电及“三合一”“多合一”等着重点部位;突出校车、客车、非法载客车等重点车辆;突出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商业、文化娱乐等重点场所;突出矿山企业、危化品企业、工业企业、小散乱污企业等重点单位。
(二)整治内容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和“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未制定、落实企业全员岗位责任制、安全承诺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不切实际,特殊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安全投入不足,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安全、应急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认真,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受限空间、检维修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不严格、科研实验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不落实;员工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培训方案、计划,新进人员培训时间严重缩水,临时工、劳务派遣工未经培训就直接上岗等问题;应急救援要求不落实,一些企业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内容与实际相脱节,预案不演练等。(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经发科、责任单位:各村)
2.危化品领域: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非法违法建设;企业生产许可证超期、超范围生产经营、超期试生产;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辨识、管控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走过场;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缺失或未投用;动火作业、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未办理审批手续;危险化学品仓库超量储存、禁忌化学品混放;督促国盛、中油洁能公司的“三项岗位”人员一定持证上岗,且员工经过三级教育培训。(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经发科、责任单位:各村)
3.工贸行业:(1)煤气作业重点整治:未开展煤气作业安全培训;未在煤气作业场所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规范设置固定式检测报警器及使用便携式报警器;未配备防毒面具等劳保用品;未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在煤气区域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煤气影响区域内设置人员密集的会议室、休息室等场所;(2)以粉尘涉爆企业(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为重点,对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深入排查整治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有序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违法企业。(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经发科、责任单位:各村)
4.小散乱污企业:企业无相关证照,未经安全许可且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未设置安全设施设备,未给劳动者配备劳动防护用品,非法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危化品,未配齐配足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堵塞,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经发科、责任单位:各村)
5、消防安全领域。全面排查高层建筑、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宗教场所、群租房、“多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安全出口和应急通道不通畅,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充电、电动车随意摆放充电的情况;小乱散企业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设施不全或损坏、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重点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充电装置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消防通道的通畅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更新、改造和修缮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及存放场所,维修、改造、更新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以满足消防安全需求。(牵头单位:潭东镇专职消防队,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经发科、社会事务办卫计科、社会事务办文化科、党建办、综合执法大队、中小学、幼儿园、各村)
6.非煤矿山安全领域。严厉打击未批先建、以建代采和超许可能力、范围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科学指导鸿源石厂有序复工复产。地下矿山重点整治同时作业中段和采场数超设计上限、提升运输设备检测检验和日常运行管理不到位行为;露天矿山重点整治未自上而下开采、同时作业平台和作业点数超过设计上限、台阶超高超陡等未按设计组织生产行为;重点推动尾矿库综合治理项目等在旱季顺利实施,整治尾矿库“一库一策”落实不到位、汛前巡查和应急管理等防汛准备工作不到位行为。(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经发科、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潭东分所、各村、综合执法大队、潭东派出所)
7.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等作业场所安全隐患,整治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体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安全投入等情况;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行为;重点检查潭东镇辖区内和谐大道、滨江路、毅德融城、阳光翡丽湾、正荣悦荣府等建筑工地的施工情况,加大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村建科、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各村)
8.燃气、石油液化气安全领域。重点对中油洁能公司、小区的包括存储、消防和管道等在内的各种设备、从业人员资格、日常监管维护责任机制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储存罐、压力表、工业管道、容器是否在检验周期内使用;从业人员是否都持有有效的作业人员证;经营场所内是否都制定有各项的规章制度;从业人员是否都有定期安排安全生产应急培训。检查燃气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经营意识,是否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消除麻痹思想;是否定期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措施演练。重点检查用气居民家庭及其他用气场所是否仍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燃气具排气、排烟管道是否连至户外,燃气具及气瓶是否超期使用,用完气后是否关闭到位。(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村建科、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各村)
9、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突出三轮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校车等重点车辆,严肃查处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严惩车辆非法生产、拼装、销售等行为,杜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车出站上路运营等行为;严打“违章王”、“百吨王”、非法改装车辆。重点对铁路沿线有无路基塌方、有无山体滑坡隐患、有无高层建筑隐患、周边村居有无疑似精神患顽劣儿童、对特殊路段有无安全警示标牌村志、有无安全防护栏、汛期涵洞排水是否畅通、有无积水问题等开展排查,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经发科、责任单位:党政办综治科、综合执法大队、潭东镇派出所、潭东镇交警中队、各村)
10、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以危化品及液化气储存经营、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全力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叉车等特种设备设施安全检查,严厉查处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及时开展对高坪小区、金富小区、清源小区、镇机关大院的电梯定期检验,对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液化石油气无证充装或充装非法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查处。(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村建科、责任单位:各村、乡村振兴办经发科、综合执法大队、潭东镇派出所)
11、农林水安全生产领域。加强对龙孜里水库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恶劣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加强日常野外防火巡查力度,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严格火源管控,坚决杜绝火源上山,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农业科,责任单位:各村、综合执法大队)
四、时序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日前)。各村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5日前)。各村各部门要立即部署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大整治重点内容不留盲点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对账销号,实现安全隐患整治闭环管理。
(三)大排查大整治阶段(3月6日至3月20日)。各村各相关单位组成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组,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尤其要对小散乱污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建立企业信息台账及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检查发现问题要督促企业按照“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四)隐患整改闭环阶段(2021年3月22日前)。此次排查出的问题隐患3月22日前必须全部整改到位,对搞拖延整改的企业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搞变通整改打折扣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整顿,相关整改情况各村、各部门于3月22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报乡村振兴办经发科汇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位包村领导、相关分管领导组成。各村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实施安全生产强基固本行动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工作推进组,明确组织分工,强化措施推进,建立村书记、主任亲自抓,业务人员具体抓、专项抓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监督。各村各部门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作为日常检查督查的重要内容,进行细化检查,镇乡村振兴办经发科将不定期暗查、暗访,定期调度、通报。
(三)加强考核。自2021年起,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及安全生产巡查重要内容。
(四)形成常态长效。要认真总结行动成效,持续改善并推进安全生产强基固本行动各项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