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镇(工作组)公开目录>潭东镇人民政府>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潭东镇2023年禁火期森林防火专项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

访问量:

   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情),确保我镇2023年禁火期森林防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3915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变化,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镇农业科随时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保持沟通与协调,及时发布相关警报。

2.对市、区通报的火情热点,由各村书记要组织实地核查,半小时内反馈镇副指挥长,农业科、镇值班室,镇农业科1小时内反馈至区防火办。

3.区指挥部启动森林火险橙色以上预警信号,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加强值班值守,至少一名副总指挥在岗待命。

(二)火源管理

1.启动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各村要派出村干部和护林员、网格员深入林区开展防火宣传,并通过广播、网络、短信、微信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规定,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2.严格落实省、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防火要求,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全面落实“五个禁止”规定,严格执行特殊用火“五个不批”、“五个不烧”要求,落实用火责任和措施,加强对违规用火行为的查处。

3.加强野外火源巡查,护林员到岗到位,村干部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检查;重点区域和主要进山路口增派人员把守,设立森林防火劝导站,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及带火种进入林区;镇农业科将加强检查巡查。

4.各村加强对“五类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

5.各村要积极协助镇农业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对野外违规用火进行打击,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各类违规用火行为。

(三)应急准备

1.各村要认真学习领会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禁火令和镇禁火期森林防火专项预案文件精神,加强火灾预防和指导。

2.各村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在主干道位置设立劝导站,护林员开展巡山巡林,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镇农业科将对各村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检查。

3.镇半专业扑火队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15:30前通过值班电话向镇农业科、镇党政办报告值班情况(6580373),农业科每天16:00前通过值班电话向区防火办报告值班情况,发生森林火灾立即报告。

2.强化火情调度。各村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镇农业科、镇党政办,严禁迟报、瞒报、漏报;同时必须立即果断、科学处置火情,遇有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半专业队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镇立即调派半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区防火办申请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火灾发生时,各村书记(干部)和护林员必须赶赴火灾现场,听从镇值班领导调度,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镇值班领导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

(三)扑火力量

1.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火灾发生地的各村组织人员、镇半专业队为第一梯队。

2.镇、区消防站(队)为第二梯队。

(四)火场指导

对发生在敏感地区、重要地区及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镇农业科向区防火办申请派出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