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东镇档案管理制度
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制度
1.应当依据制定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所划定的归档范围,认真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2.各类文件材料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归档,并移交档案室。
3.归档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完整,做好分类,剔除不应归档材料,区分保管期限,做到类目明确,条理清晰。
4.归档文件的制成材料应能够长久保存,用墨、用纸符合相关标准。
5.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6.归档时应按规定履行交接手续。
档案移交制度
1.本镇形成的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后,由党政办公室集中收集,按时归档。
2.各办公室、镇属各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办公室、镇属各单位分别收集、整理、立卷,并于次年6月底前将案卷及目录一并移交档案室归档。
3.移交档案时,编制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二份,交接双方须在移交清册上签名分别保存,并当场清点核对所移交档案。
4.档案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保管制度
1.严格执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工作基本原则。
2.档案人员应科学管理档案,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3.档案库房和档案柜架适宜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配备“八防”设备并按照规定正确维护和使用。
4.按照规范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排列入柜。档案柜架排放整齐,编制《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和其他指引标记。
5.节假日和重大事件发生等前后必须对档案库房进行防火、防盗和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安全检查并作好各项检查记录;坚持每周3次以上的库房温度、湿度测记,并对不在14℃一24℃温度、45%一60%相对湿度范围的库房温湿度进行调控;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努力做到一尘不染。档案库房内严禁堆放非档案物品。
档案保密制度
1.存放档案须在专用库房,库房须安全、牢固,门窗要加固。
2.档案工作人员和档案利用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保密法》及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对涉密档案管理按国家涉密管理规定执行。
3.明确不同密级档案的使用范围和借阅办法并严格遵守。
4.档案管理和利用过程中,不得在公共场所、家庭、信件、电话、网络中谈论、书写密级档案内容。
5.不得私自将档案库房的档案携带出库,不得私自摘抄、外传、出售、销毁档案资料。
6.档案工作人员在调离工作前,必须将档案、资料逐件点交清楚,离职后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漏。
7.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档案进行整理时,需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对保密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8.如发生档案丢失或泄密情况,必须及时上报,立即追查,并采取补救措施,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者。
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1.档案材料必须根据其保管期限进行鉴定,对于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可予以销毁。
2.组织档案鉴定销毁领导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档案室牵头,有关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组成,共同对所鉴定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和监销。
3.通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编制清册,并由鉴定领导组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4.鉴定工作完成后,由档案室和鉴定领导组对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写出鉴定小结和销毁报告,报请区档案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5.要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销毁,任何人都不得揸自处理或任意分散。
6.销毁档累时,须由二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注明销毁的方式和日期。
7.销毁后,必须在原目录上注销,并说明鉴定和销毁日期。
8.销毁清册归入全宗卷,妥善保存。
档案统计制度
1.提高对档案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档案统计纳入档案工作管理程序,及时做好统计使之成为档案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2.加强档案统计工作的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台账,认真做好各项登记,确保档案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可靠性。
3.做好基础登记:包括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案卷的数量变化,档案信息利用数量、利用效果的登记等。
4.做好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包括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年报表、档案室根据基本工作需要制定的分类统计表格等。
5.及时跟踪了解档案利用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情况,建立健全档案利用经济效益登记、统计制度。
6.对年度统计数据要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1.外单位人员查阅须持正式介绍信并表明查阅内容和目的,经镇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本镇人员查阅档案限于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档案,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2.查档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3.查档人员不得将档案原件拆叠、卷曲、圈点、划杠、涂改、批注、污损,不得撕毁、抽取档案原件。
4.复制、抄录档案资料,应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并加盖公章,方能有效。
5.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到热情接待,耐心查找,做好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的作用。
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
1.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控制不应公开的档案信息。
2.保存档案数据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确需联接时,必须通过安全保密审查。
3.加强对档案信息网络传输的管理,确保网络和使用过程的信息安全。
4.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工作,并设置计算机操作系统用户口令
5.计算机系统必须安装防病毒卡或反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版本,做好防病毒工作。
6.保存档案数据的计算机外送修理时,应将有关数据的内容清空删除或将硬盘摘除,并做好计算机修理情况登记。
7.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本和图形形式的电子文件必须同时制成纸质文件或缩微品等拷贝件一并归档保存。
8.应加强对归档电子文件鉴定销毁的管理。对于属于保密范围的归档电子文件,连同存储载体一起销毁,并在网络上彻底删除;对于不属于保密范围的归档电子文件进行逻辑删除。
9.以上各条请本镇全体干部职工互相监督,共同遵守。对违反本制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室出入管理制度
1.非档案管理人员或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档案室。
2.查阅档案资料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在指定地点阅览,阅览完毕应立即归还。档案原件一般不外借,如特殊需要(批量借阅、长时间借阅),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3.对文件材料进行分类,归档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层次分明、类别准确,符合其形成规律。
4.档案柜要按类、按序编号,整齐排列,便于查找;按规定编制档案纸质目录,并建立规范的电子目录数据库。
5.档案室须专人管理,妥善保管钥匙,离开档案室时,必须检查好门、窗,加强防范措施。
6.定期检查档案资料的保存情况,如发现损坏、霉变、虫蛀,立即采取治理修复措施。
7.档案室内严禁吸烟、点火、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害有毒物品。
8.档案室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干燥,要有防光、防盗、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等安全措施,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消防器材等设施,保证安全可靠。
9.对档案室的档案资料要做到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