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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加强犬类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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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犬类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19号)《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赣州市中心城区犬类管理通告(试行)》等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进一步加强犬类规范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有效控制犬类传播疾病的风险;加强执法与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和处罚,确保管理规定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对流浪犬进行清查捕捉,减少流浪犬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确保犬伤人、犬扰民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群众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

二、职责分工

1.各村:明确工作目标,充分发动村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配合相关办公室开展犬只排查、登记、免疫等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组织相关办公室开展我镇养犬管理相关工作;依法处置违反《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行为;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协调机制会议,及时通报情况信息,研究部署工作;负责查处养犬破坏公共场所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对接协调区农办完成犬只的登记管理、收容、留检等相关工作;犬类狂犬病的疫苗免疫、监测工作;发放养犬登记证、犬类免疫证;犬只感染新冠病毒、狂犬病毒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犬类疾病的检验检测工作;指导犬类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对犬只集中饲养、犬只无害化处理和犬只诊疗机构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查许可工作。〔农业农村岗〕

负责对接协调区市监分局对涉犬经营单位依法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经济发展岗〕

负责对接协调区环保局处理涉及犬类管理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污水治理等工作。〔环境保护岗〕

4.潭东镇派出所:负责犬只清查、捕获工作;负责依法处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负责查处打击因犬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相关办公室开展相关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

5.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协会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犬类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文明养犬宣传。〔物业监督岗〕

6.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涉及犬类管理相关的信访事项。〔信访维稳岗〕

四、工作措施

1.加强流浪犬、无主犬管理。引入市场机制,对流浪犬、无主犬,要及时捕捉收容,建立日常收容管理制度,对已收容的犬只及时发布收容通告,自发布之日起48小时内未领取的视为无主犬处理。〔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潭东镇派出所、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岗)〕

2.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同时相关办公室要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做好记录,妥善处理。潭东镇举报电话:0797-6580336。〔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潭东镇派出所、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岗、经济发展岗)〕

3.严格执法管理。相关办公室要加强常态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违反《赣州关于规范犬类管理的通告》《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行为;对“犬患”问题十分突出的社区、路段、公园、广场等区域要采取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严厉查处违法养犬行为,依法处置无证犬、危险犬、遗弃犬、流浪犬。〔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潭东镇派出所、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岗、经济发展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犬类规范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村、各办公室、驻镇各单位要把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加强犬类规范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犬类规范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强化举措、积极稳妥推进。

(二)通力协作,依法管理。各村、各办公室、驻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依法管理和人性化服务相结合,讲究工作方法,在不断加强和改进犬类规范管理工作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引导养犬人自觉文明、科学养犬,同时要加强网络舆情应对,防止因简单粗暴执法引发负面舆情,防止引发群众聚集、上访等问题。

(三)梳理报送,汇总落实。各村、各办公室、驻镇各单位要及时对开展加强犬类规范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报送,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汇总,确保按时、保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