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根据困难类型分为急难型救助、支出型救助和特别救助。
(一)所需资料: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材料、困难佐证资料、社保卡账号复印件等。
(二)办理流程:个人申请→镇(处)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线上、线下)→审核确认。
申请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镇(处)提出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可以向急难发生地的镇(处)提出申请。特殊情况,也可以直接向区级民政部门直接申请。
急难型救助由各镇(处)审批、支出型救助由乡镇初审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特别救助由区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采取集体议事的方式审核确认。
(三)补助标准:急难型救助的标准为城市低保的2-4倍;支出型救助的标准为城市低保的5-12倍;特别救助的标准为城市低保的12-48倍.
(四)办理时间、地点: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向户籍所在地的镇(处)或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五)联系方式:区社管局民政科:0797-8165223;
潭东镇人民政府:0797-6580201;
潭口镇人民政府:0797-6652350;
高校园区管理处:0797-837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