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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蓉江新区对标湾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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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东镇、潭口镇人民政府,高校园区管理处,区直各部门,区属、驻区各单位:

现将《赣州蓉江新区对标湾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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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对标湾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坚持“大湾区能做的,我们也要能做到”目标要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聚焦重点领域,补足短板弱项,全力打造比肩大湾区的营商环境,打响“蓉事通”营商品牌,力争2023全区营商环境达到全市一流水平,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便捷准入退出

(一)便利企业开办。依托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服务平台,推行“全类型、全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企业变更登记,推动企业变更信息高频事项合成“一件事”。探索实施企业“开办即开户”改革,银行金融机构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办完营业执照后在企业开办专窗就能申请开通企业银行账户,实现企业开办和银行开户同步办理。发挥银行机构网点覆盖面广、贴近群众等优势,推行“政银通”15分钟政务服务便利站改革,将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服务事项延伸至银行网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区行政审批局

(二)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流程,拓展适用区域,推行一次申请、一本执照、多个地址,促进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便利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推动数字证书、电子证照、部分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等企业生产经营高频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在省内或省外部分区域跨区域互通、互认、互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及其他行政许可单位

(三)简便市场主体注销流程。畅通市场退出通道,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全面实施简易注销、探索市场主体便捷退出途径,推动失联企业吊销出清,完善政府依职权出清机制,着力解决企业“退出难”问题。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分局

(四)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配合推动税务、市、工信等省级系统在填表报数方面的功能整合和数据共享,推进企业“多报合一”试点改革,落实涉企数据填报工作备案制管理。推动涉企数据在主要部门业务系统一次填报后共享至关联部门业务系统;对重点填报企业,采取“一对一”方式,探索企业端运用智能机器人技术实现一次填报多系统分发,逐步减少企业填报数量。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分局区经发局区产业招商局行政审批局

二、便利投资建设

(五)提升工程审批服务质效全面实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运用项目策划生成平台,实施一个阶段、一张表单、一套材料、集成审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和审批人员全面进驻工程建设“一站式集成”审批专区,工程建设项目全部通过“赣州市项目策划生成平台”生成。扩大施工图免审范围。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工作机制,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确定联合验收事项和申报材料。实现联合验收和备案集成事项全程网办。推行预验收制度(预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提供项目水电气接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将水电气接入工程纳入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扩大联合验收事项。推行工程项目“合并审批”,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关联事项,将水利工程初步设计与水土保持方案合并审批。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及其他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实现水气一站式办理。推行水气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推广水气接入工程审批告知承诺制。加快政企协同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水气企业在线获取和验证报装信息,将绩效监测模块与用气报装业务管理系统打通,积极推进供水供气报装电子化建设。责任单位:住建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及其他行政许可的监管部门

(七)降低产业项目建设成本。进一步缩短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时间,推动更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在符合项目整体规划要求、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试行分段单独竣工验收。责任单位:区经发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破除市场壁垒

)坚决破除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市场准入隐形壁垒破除等问题纳入统一诉求处理机制。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产业招商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优化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出台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和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健全政府采购领域“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机制,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等的形式审查,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开处理处罚结果,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推行新型监管

(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通过抓实部门联合监管整合公安、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切实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干扰、为企减负”,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必要干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司法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分局

(十)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机制,研究出台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在不涉及人身、财产、公共领域安全,对社会危害不大的,优先运用行政辅导、行政建议、行政提示、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保护企业不因“小错”影响生存和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司法分局

(十)规范劳动力市场监管。加大省电子劳动合同推广使用力度,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订立和管理电子劳动合同,先行提高国有企业使用率。扩大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覆盖企业面,提高劳动关系协调队伍服务水平。探索开展特殊工时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压缩办事时限,审批时限从五个工作日缩短为“即时办理”。〔责任单位:人社局、总工会〕

(十优化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功能。合理利用我区普惠金融服务中心金融功能,强化涉企信用信息的归集,向金融机构提供政务数据支撑。提高征信查询一体机使用效率,通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征信报告、信用评分、授信支持、风险预警、融资对接、金融管理等多种服务和金融产品,满足全区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党群部、区经发局、区产业招商局、区社管局、区农办、区市场监管分局〕

(十)探索建立税务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建立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事项清单及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税收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应当不予追究、减轻或免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具体情形,有效防范执法风险。责任单位:税务局、司法

、提升政务服务

(十)推行“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积极对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配合省市级部门业务系统对接“一窗式”综合受理平台,支持使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纳税企业电子印章使用率力争达到60%推出32个免证办理事项,并向社会公开公布。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税务分局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经发局住建局、自然资源

(十)务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梳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优化再造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升级强化平台及数据支撑能力,加强业务系统数据对接,深化电子证照归集应用。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上线“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2023年底前,上线不少于50“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区党群部、区社管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医保分中心、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

(十)创建政务服务示范大厅。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提升完善政务线上云服务大厅,优化政务“数字人”云服务大厅,推行“行政办事员”服务和“综合受理+全科审批”模式,建立大厅日常管理巡查制度,为企业群众提供智能化、场景式的便捷服务。按照“N+1”通用综合窗口受理模式,推进综合窗口全覆盖。健全区镇”政务帮办工作制度,建设线上线下帮代办服务平台,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潭东镇、潭口镇、高校园区管理处

(十)推行“民情汇聚·民意速办”改革。落实全市情汇聚·民意速办”改革工作部署,健全12345热线工作快速处理机制,提升12345热线工单处理质效。完善数智热线平台功能,上线智能坐席辅助,实现智能录单、智能派单、智能回访等,优化数据赋能热线流程,提升办件效率。按照“谁主管、谁办理,谁牵头、谁办理,指定谁、谁办理”的原则建立“首办负责”机制。强化联席会议机制,协调研判热线重大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12345热线成员单位〕

十九)便捷不动产登记。打破系统壁垒,实现税费、登记费“一码征缴”。利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技术,实现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预告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提高二手房交易效率和便利度,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等业务,优化登记流程,推动不动产登记系统与住建网签备案系统、金融机构系统信息共享,实现证书、证明等纸质材料免提交。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对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分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税务分局财政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

(二十)便捷税务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进一步压缩办税次数、办税时间,做好“非接触”办税缴费方式推广,提高全“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占比。探索对个人存量房开放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允许自然人网上缴税后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向自然资源部门提供接口。提高出口退(免)税办理质效,提升出口退税服务水平,进一步减轻企业办税负担。〔责任单位:税务局〕

(二十)优化医疗卫生服务。常态化做好辖区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日常监管工作,建成区人民医院,配合市级加快推进南方医院赣州医院(蓉江院区)、赣州市中医院新院建设,提升辖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医保分中心〕

(二十)提升综合立体交通指数。加快智慧交通平台建设,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持续淘汰老旧汽车,强化货车通行管控,进一步加强绿色交通管理,持续优化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成平安大桥、赣南大道快速路(四标段),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半小时通勤圈”〔责任单位:区经发、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

、强化涉企服务

(二十)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引导银行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持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推进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各项政策快速、精准落地,推动资金链与产业链良性互动。通过召开政银企对接活动等一系列举措为中小企业开辟新融资渠道,提升金融服务品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内各银行机构〕

(二十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效益。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创新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丰富信贷产品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多主体协调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区社管局、区财政局〕

)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推进配电网123”工程实施加大对线路跳闸、用户低(过)电压、频繁停电等问题整治力度依托配电自动化、带电作业、旁路作业、发电车保供电、无人机巡视等先进技术手段,全面推进配电网差异化运维,降低设备故障率压减用户停电时间、次数和影响范围理清重过载、低电压、频繁停电等问题成因,统筹好运维、技改、基建等项目措施,合理制定解决计划,加大配电网投资建设及管理力度。推进电力联合执法,解决好外力破坏、用户内部故障引起越级跳闸等突出问题。拓展“互联网+营销服务”,线上办电率达到96%以上。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城西供电中心

)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重点围绕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制定标准和档次、票据使用、收支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做到“五个严禁”。在年度检查工作中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市场监管分局

)深化惠企政策集中兑现改革。加强“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的运行管理,完善“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政策兑现服务体系,推动惠企政策智能匹配、精准兑现、快速直达2023年底前,符合要求的惠企政策原则上全部上线“亲清赣商”平台,通过平台兑现扩大企业覆盖率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财政局,各惠企政策主管单位

)优化人才服务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赣州蓉江新区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赣州蓉江新区人才分类目录》,助力重点产业优化升级和产业人才链构建。组织我区重点企业参加市人力资源服务“菁英培养”计划,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组织职业技能大赛,营造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党工委人才办

、优化法治环境

十九)积极开展企业重组期间信用修复。依规开展信用修复,对批准重组计划的破产企业,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或管理人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各单位配合解除对其采取的失信、限消措施。区法院工作室加强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涉及我区破产企业重组信息,反映企业重整情况。探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责任单位:法院工作室区经发局

十)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区法院工作室加强与赣州经开区法院工作联系,在拟对政府机构(包括在本区域注册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强制执行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前,及时案件情况(基本案情、执行依据、失信情形等)函告区经发局共同协调相关单位主动履行及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避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法院工作室、区经发局、区司法分局

、保障措施

)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提高执行力,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一线人员各司其职的推进机制,全面落实“大湾区能做的,我们也要能做到”“市级做了的,县级也要做到”工作要求。要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把市场评价作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作为第一感受、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营商办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面清单,对各部门违反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决策部署,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实行“约谈警示”“黄牌警告”“红牌追责”。对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办理、高效处置,一经查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理,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

)强化组织协调。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改革合力。营商办、深化“放管服”改革办要全面统筹和组织协调全对标湾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区直责任单位要积极履职尽责,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年底前完成对标提升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市直对口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督导宣传。加强督导检查,对重点区域、主要部门及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查和“回头看”,确保提升任务有效落实。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将营商环境对标提升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查实存在营商环境负面情形的,取消当年营商环境评先评优资格。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在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推广我对标湾区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特色亮点做法,争取更大成效。

各部门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调度,于每月20日前将对标提升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报营商办电话:8162039邮箱:rjxqjfj@163.com),“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报深化“放管服”改革办电话:8166011邮箱:jxqzwfw@163.com。各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对接,合力推进78项对标提升任务24“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关于印发《赣州蓉江新区对标湾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