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地方各级政府要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落实举措。2022年7月,江西省政府印发《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12月,赣州市政府印发《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赣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我区碳排放科学有序达峰,我局会同区内各有关部门组织工作专班,经深入讨论研究、集中起草文稿、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多轮修改完善,历时7个多月,形成了《实施方案(讨论稿)》。6月19日、25日分别经区管委会2023年第9次常务会议、区党工委2023年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6月30日,正式印发《赣州蓉江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
2.《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
3.《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发〔2021〕8号)
4.《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赣府发〔2022〕17号)
5.《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赣市府发〔2022〕20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5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要求,深入打好美丽蓉江建设战役,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全区经济体系、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生活方式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在达峰时间上确保与全省全市同步实现碳达峰,在达峰质量上力争走在全市前列,并分阶段提出了“十四五”“十五五”两个阶段的具体目标。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实施能源、产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4个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行动;配套实施节能循环降碳行动、低碳技术创新行动、固碳增汇强基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等4个保障行动,形成“4+4”碳达峰八大行动重点任务。
第四部分,政策保障。提出了碳排放统计核算、财税金融支持、加强交流合作等3大政策。
第五部分,组织实施。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等3个方面提出实施要求。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认真抓好《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切实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蓉江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