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西新余市渝水区“1·24”火灾事故等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提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有效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确保火灾形势平稳,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共十部门于2023年12月26日印发了《全省“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年2月4日市政府印发了《全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经区管委会同意,于2024年2月9日印发了《赣州蓉江新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二、政策依据
1.《全省“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赣消〔2023〕123号)
2.《全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17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按照“党政领导、消安委牵头、公安派出所靠前、场所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镇(工作组)属地责任”原则,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明确“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切实提高“九小”场所火灾防控水平。
第二部分,整治范围。重点整治小商店、小旅馆、小医院(诊所、养老院)、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9类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
第三部分,整治重点。重点围绕消防安全管理、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疏散、场所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器材、电气消防安全、用火用气安全、初期火灾处置等8类共计34项突出问题。
第四部分,工作措施。明确了各镇(工作组)、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发布(张贴)治理工作通告,在全区进行告知。按照“属地主责、划分网格、分片包干”模式,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区消安委每月分行业领域对基层排查结果,组织教育、民政、住建、商务、文旅、卫健、应急、市场监管等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切实提升隐患整改质效。
第五部分,职责分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了各镇(工作组)、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监管责任。
第六部分,工作步骤。综合治理行动于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改、排查整治、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前三个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第七部分,工作要求。各镇(工作组)、各行业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扎实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认真抓好《方案》贯彻落实,切实提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全面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确保火灾形势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