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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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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报告内容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

本报告从“三农”工作出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rjxq.ga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赣州蓉江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农办办公室联系(地址:赣州蓉江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797-8163323,邮编:341400)。

二、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区农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区党工委对农业农村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协同推进,紧盯守牢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扩大公众参与,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办对外公开法规文件3件。2024年度我办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累计67条,其中,政务动态35条,公示公告31条,预决算公开1条;“赣州蓉江新区农办”微信公众号164条。及时公开并更新领导简介及分工、机构概况、内设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政府网站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办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收到1件),已按时办理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自要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划以来,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需求导向,紧贴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同时安排专人牵头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上级的各文件及培训精神的学习,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2.规范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年度推进,实现定期清理常态化。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制度》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3.通过确定清理范围、开展清理重点、征求科室意见及集中审查评估等一系列流程,对照通知要求,聚焦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活动,对涉及最新政策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逐条审查是否存在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规定情况。坚持动态管理,实现即时清理规范化。对本部门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重点突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规范性文件,充分考虑社会发展需要等多个方面,广泛吸收社会公众的意见,实现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优化完善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集中力量做大做强“赣州蓉江新区农办”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按时提供办发文台账、发文稿纸、制发文件原件等材料,并按要求及时整改完善有关问题。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2

0

8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向好,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需加强,响应速度和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平台活跃度、互动性、影响力不够;三是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页面宣传的数据表现形式。通过增加短视频、流程图、动画等方式展示政策目标、实现过程等方面的信息,使数据表达浅显易懂,让人民群众更加清晰地了解办理程序和相关政策,确保了信息公开取得良好效果。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信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