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区农办>其他有关文件

关于印发《赣州蓉江新区农民合作社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访问量:

潭东镇、潭口镇人民政府,高校园区管理处

现将《赣州蓉江新区农民合作社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赣州蓉江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赣州蓉江新区农民合作社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农民合作社整改工作,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

根据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反馈重点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将我区存在的农民合作社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问题

针对中央巡视反馈产业扶贫是一块短板、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扶贫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对我区来说,主要是农民合作社运行不规范,带贫益贫能力较弱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引导注销“空壳社”

1.引导合作社法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注销。

2.经调查摸底属于“空壳社”,但合作社法人代表没有时间办理或不在本地无法亲自办理注销的,可由他人或者由镇(管理处)安排人员携带合作社法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注销申请书代其办理。

3.经调查摸底属于“空壳社”,但无法与合作社法人代表取得联系的,由镇(管理处)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形成的书面材料(含“空壳社”名单),调查人签字加盖镇(管理处)政府公章,并取得合作社全体成员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注销申请书后,按相关程序,统一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注销。

(二)整改运行不正常的合作社

1.指导合作社规范运行和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六有”(有固定场所、有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有组织机构、有社员花名册、有成员出资清单、有生产基地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求,完善好合作社。

2.通过指导,合作社仍难于规范运行、内部管理仍混乱或无法继续正常运行、面临处于无法运行下去的,引导其注销。

(三)完善正常运行的合作社

1.指导合作社搞好标准化示范创建。按照示范社创建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发挥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组织机构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合作社运行管理。

2.指导产业扶贫合作社进一步健全联结机制。对于有联结带动贫困户和获得政府资金奖补的合作社,要按照扶贫合作社组建标准和要求,适当扩大生产规模,积极采取入股分红、就业务工、订单生产、土地流转等多种形式尽可能多的联结带动贫困户,扩大贫困户覆盖面,建立合作社与贫困户利益更为紧密的联结机制。规范建立联结带动贫困户台账(入股协议、劳务合同、订单协议、分红清册、工资发放表、农产品回购台账、土地流转租金发放册等)。同时,不得弄虚假,坚决杜绝“假联结”,做纸上联结文章。

四、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6月30日前完成合作社的整改工作。各镇(管理处)安排专人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赣州蓉江新区农民合作社整改进展台账》电子版报区农办邮箱gzrjxqnb@163.com),联系人:朱挺荣,联系电话:8163205。

(二)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镇(管理处)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的工作态度、积极的整改行动,确保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得到扎实有效整改。

(三)狠抓整改落实。各镇(管理处)要自觉履行职责,要严格对照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清单,紧盯重点问题、瞄准关键环节,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建立台账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制度,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确保不留死角盲区。

(四)持续跟踪问效。区农办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加强跟踪督办,持续盯住不放,严防敷衍应付,严禁搞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对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向区纪工委报告,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关于农民合作社整改工作的几个问题说明.doc

附件2:赣州蓉江新区农民合作社整改进展台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