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东镇人民政府拟对《潭东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社会意见征集,根据《赣州蓉江新区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文件要求,现将该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策名称及概要
决策名称:《潭东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主管单位: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人民政府
决策概况:为切实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止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赣州蓉江新区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实施办法详见附件。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形式
本决策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村委会、村民个人,及对本决策的企业、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对《潭东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问题。
公示期间,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潭东镇人民政府反映,表达对《潭东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且公示后,还将采取抽样问卷、走访调查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供决策使用。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赣州通江新区潭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97-6580373(传真) 18279779447
地址: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人民政府705办公室
电子邮箱:1225774577@qq.com
主管单位:潭东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
联系人:钟主任
地址: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桐孜塘
附件:《潭东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