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蓉江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意见》(赣发〔2022〕5号)和市委、市政府《赣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赣市发〔2022〕4号)精神,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市提出“打造新时代'第一等’的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持续优化审批环境、政务环境、服务环境、政策环境等,全年完成“一网通办”、“市县同权”、惠企政策集中兑现改革、工程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等改革任务,力争营商环境进入全市前10位,激发市场活力和内需潜力,持续提升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便利度,打造更具吸引力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优质高效的审批环境
1.事项清单优化升级。全面系统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统一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推动事项线上办理流程再造,实现市、区同一事项“同标准办理”。梳理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无法定依据的全部取消,实现清单之外无行政备案事项。
2.承接事项落实落地。加强全区审批服务能力建设,配齐配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专业力量,常态化安排人员跟班学习,邀请市行政审批局业务骨干开展审批服务培训,建立承接事项沟通联络机制,确保“市县同权”事项、“跨省通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接得住、办得好、办得快”。
3.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政策。按照“审批事项向一个审批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区行政审批局及办事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向一窗受理平台集中”的要求,“应进必进、应划必划”,各单位依申请事项二次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或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改革。按照“一个阶段、一张表单、一套材料”的要求,将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审批事项全部入驻区政务服务大厅,推进施工图审查、豁免审批等改革举措,实现一站式集成审批,政府投资及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75个、45个工作日。
5.推行“一照通办”改革。编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进一步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企业办事“一照通办”改革,实现涉企高频事项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试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企业开立银行账户便利化等改革,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歇业备案制度。
6.强化审管衔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审批和监管部门职责边界,建立完善审批、监管信息互通共享。用好市县两级“审管互动平台”,形成管理闭环,确保审批监管有效衔接。
(二)打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7.实行通用综合窗口全覆盖。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受审分离模式,编制并公开发布通用综合窗口事项清单,除部门必须保留的专业窗口按分类综合受理外,其余事项全部实行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建成并启用区政务服务中心、镇(管理处)便民服务中心通用综合窗口。
8.深化惠企政策集中兑现改革。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惠企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全面完成惠企政策梳理,设立“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区级惠企政策“资金池”,进一步简化惠企政策兑现材料和程序。30项以上惠企政策接入市级平台,实现惠企政策统一在“亲清赣商”平台或区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兑付。
9.全面升级办事环境。推动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能化、人性化“五化”建设,建成“一触即达”智能导办系统。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全链条、清单式、定制化”五星级政务服务。完善窗口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暖心代办服务,开通“军人优先绿色通道”、“道德模范礼遇服务”等特色窗口,增设“潮汐窗口”。
10.持续提升数字化水平。出台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实现统一规划、统一申报﹑统一审核﹑统一验收,提升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质效。加快与市系统平台的对接,抓好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基础信息收集并及时上传平台,丰富电子证照库,提高存量电子证照数和更新率。
11.推进“一网通办”数字化改革。推动“赣服通”蓉江分厅迭代升级﹐“赣服通”5.0版上线运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使用数据、电子证照﹑电子材料比例达50%,掌上可办比例达80%,实现30件以上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建设“赣政通”蓉江分厅,实现区、镇、村三级平台组织架构全覆盖,日均活跃率突破40%。打通“赣政通”与“赣服通”的服务通道,推进跨部门公共政务服务线上办理使用。
12.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完善智慧城市运行指挥中心职能,围绕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社区、智慧教育等系统应用,推动营商环境更优更好。
(三)打造亲商重商的服务环境
1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健全政企圆桌会议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联系商会(企业)制度。健全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经济决策向民营企业家问计求策机制。深入开展“入企走访连心”调研帮扶活动。启动新时代“两个健康”示范区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4.细化帮扶机制。完善“一企一档”工作机制,建立水电气等企业配套服务需求档案,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发展等各阶段提供全程服务。建立健全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保障要素供应,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15.优化企业服务。搭建企业招工用工平台,通过举办高校专场招聘会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用工难问题。探索建立蓉江“零成本”创业品牌,在办公场所租金、员工食宿、停车、网络等方面最大限度让利于企业,帮助企业度过创业艰难期,不断浓厚创业氛围。
16.解决企业诉求。全面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民声通道等渠道反映的企业诉求,全程跟进整改,办理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做到投诉人不满意不销号、重复投诉不销号。
17.开展“小鬼难缠”整治。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从严从快查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小鬼难缠”问题,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四)打造惠商安商的政策环境
18.健全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行政审批与市场主体准入清单相衔接﹐清单之外“免批即入”。持续开展降成本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减税降费政策,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运行成本。优化完善高端人才配套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引进培育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
19.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部门利益挂钩,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收入指标。
20.适度施以包容审慎执法。对照市级标准建立“轻微违法不罚”“初次违法不罚”等免罚清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实行涉企行政检查备案制度,畅通违法执法行为投诉渠道。深化“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提升监管水平。公布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加大对随意执法等行为的监督力度,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到”。
21.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归集信用信息,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推进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加大信用修复工作宣传。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优化应用模式,分行业、分领域健全和落实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制度。
22.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围绕企业开办与注销、劳动力市场监管、办理建筑许可等14项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新一轮对标提升、降成本升级、“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专项治理﹑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等重点行动﹐狠抓一批典型案例,严肃追责问责,打造新时代“第一等”的营商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同志为双组长的工作推进机制,由区经发局、区行政审批局履行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促职责,各镇(管理处)、区直有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强化调度考核。加大调度力度,区党工委、管委会适时听取相关部门及镇(管理处)“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改革有关政策措施,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节点难点问题。加强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的跟踪督促、销号管理,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或进展缓慢的单位及其负责同志,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协同力度。各镇(管理处)、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牵头责任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配合单位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主动认领任务,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按计划推进。区党群部、区财政局要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相关部门要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和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重点,主动加强与市级条线部门的跟踪衔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四)强化宣传推广。多渠道多载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开展好“营商环境日”活动,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加大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的总结推广力度,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互促互进的良好氛围。